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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品符合国标GB/T470-2008ZN99.995规定,替代品符合BSEN1179:2003Z1规定;2、须是完全一致的生产企业生产、牌号、注册商标、质量品级、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3、每块锌锭重量为18--30公斤之间;4、仓单溢短≤±2%,磅差≤±0.1%。
锌期货交割的注意事项: 1、交割标准品:锌锭,符合国标GB/T470-2008 ZN99.995规定,其中锌含量不小于99.995%;替代品:锌锭,符合BS EN1179:2003 Z1规定,其中锌含量不小于99.995%。 3、每一仓单的锌,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3、交割的锌应为锭,国产锌的每块重量为18--30公斤之间。 4、用于交割的锌每张仓单的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1%。 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实物交割时,交易所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会员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