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李蕾 每经编辑|叶峰 《每日经济新闻》获悉,伴随着《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出台,新一批浮动费率产品也来了。 每经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有超过20家基金公司上报了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各家都派出了业绩老将来掌管,材料已获监管接收。 在此之前,基金行业曾推出三类浮动费率基金,将管理费与持有时间、规模、业绩情况挂钩。此次上报的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将管理费与基民的持有时间及持有的投资结果进行挂钩,设计思路是投资者所持有的每笔基金份额的业绩表现高于同期业绩基准一定水平时,管理费率向上浮动,反之则向下浮动,这就与过往的固定管理费率产品区别开来。 具体来说,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 多位公募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与投资者实际盈亏情况挂钩,强化利益共担机制,有助于推动管理人与投资者的长期价值共生。 浮动费率产品“上新”:持有满一年或分三档浮动 5月7日,证监会印发《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 此前公募行业共推出了三类浮动费率基金,分别是将管理费与持有时间、规模、业绩情况进行挂钩,进一步向投资者利益靠拢。 记者了解到,此次各家公司上报的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将管理费与基民的持有时间及持有的投资结果进行挂钩。核心设计理念在于建立管理费与投资者持有行为、投资回报的动态联动机制。该类产品的管理费结构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共同构成,后两者的具体费率水平需根据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及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综合判定。 具体来看,当投资者发生赎回、份额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等情形时,管理费收取规则如下:持有期限不足一年,按1.20%的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则依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或分为三档差异化收费。 第一档,向上浮动: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超过6%且持有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为正,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 第二档,向下浮动:若持有期间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 第三档,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维持1.20%年费率不变。 从产品投向和业绩比较基准选用上看,首批上报的产品均为全市场选股的基金,主要对标沪深300、中证A500、中证500、中证800等主流宽基指数。 每经记者了解到,此次有超过20家基金管理人上报了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包括易方达基金、华夏基金、广发基金、南方基金、天弘基金、富国基金、嘉实基金、博时基金、招商基金、汇添富基金、鹏华基金、工银瑞信基金、华安基金、兴证全球基金、景顺长城基金、平安基金、中欧基金、银华基金、万家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大成基金、东证资管、安信基金、信达澳亚基金等。这类产品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与投资者实际盈亏情况挂钩,其推出标志着继前期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后,行业在产品供给侧的又一次深度优化。 突出投资者最佳利益导向,浮动费率机制成高质量发展核心抓手 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基础资产市场波动等背景下,部分基金的中长期业绩未能达预期,投资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出现偏离,使得部分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未达理想状态。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近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强调,要突出强化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重点是改革基金运营模式,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通过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 此次,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的上报,被视为主动权益类基金在费率机制上的重要试点突破。有公募人士对每经记者分析指出,该创新模式具有双重积极意义。 对基金管理人而言,通过“多赚多收、少赚少收”的费率规则,激励基金公司聚焦主动管理能力提升,以中长期超额收益为目标优化投资策略,进而改善投资者盈利体验。 对行业生态来说,则是在坚持固定费率产品主导地位的基础上,拓展浮动费率产品类型,有助于完善公募基金产品体系,为投资者提供更具差异化的选择空间。 另一家头部公募人士对记者分析,改革后的费率体系强化了业绩比较基准的“锚定作用”,将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以业绩比较基准作为衡量盈亏情况的标尺,强化了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运作的约束,避免投资风格漂移,激励基金管理人推出策略清晰、风险收益特征明确的产品。管理费与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挂钩,引导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摆脱对市场贝塔收益的依赖,切实提升挖掘阿尔法超额收益的专业化投研能力,重塑行业的投资文化。 当然,市场方面也存在对创新产品落地的现实考量。部分销售渠道人士提出,管理费与投资回报的深度捆绑可能促使基金公司倾向于逆周期布局,在市场低点发行新产品,但这一阶段往往面临较大的销售阻力。此外,创新费率结构的复杂性需要一定时间的投资者教育,以增强客户对产品逻辑的理解,进而推动市场接受度的提升。 随着监管受理程序的推进,这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的后续发行进展将成为观察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深化的重要窗口。行业期待,通过持续的机制创新,进一步构建更具活力与韧性的基金行业生态,推动管理人与投资者的长期价值共生。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415728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