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黄鑫磊 每经编辑|马子卿 6月16日,杭州园林(300649.SZ)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南昌住建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悉,2024年1月23日,南昌住建局对杭州园林涉嫌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以下简称“EPC项目”)违法转包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近期就其违法行为拟做出行政处罚,先行收缴部分行政处罚款和违法所得,合计738.21万元。 因违法转包EPC项目,杭州园林被罚738.21万元公告披露,南昌住建局取得了多份证据,认为杭州园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对此,南昌住建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对杭州园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将依据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款6399.17万元为计算基数,先行收缴部分行政处罚款和违法所得,其中行政处罚款为32.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06.21万元,合计738.21万元。后续以金开公司报来的年度支付工程款金额再行立案追缴。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杭州园林对南昌住建局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告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到南昌住建局进行口头陈述、申辩。逾期不提供陈述、申辩意见,南昌住建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杭州园林在公告中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和其他有关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南昌住建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6月17日,杭州园林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关于是否申诉,公司管理层要研究,目前暂不清楚讨论结果,“之前也是因为此事(指处罚),公司提起了诉讼,后续南昌住建局撤销了(处罚)。” 案件一波三折,公司曾对相关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设计能力逐渐成为园林绿化行业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够更好地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有助于设计目标的实现,因此EPC模式逐渐受到推广。 记者了解到,杭州园林与南昌住建局就EPC项目违法转包一事曾经打了多年官司。 据公司2024年年报,2020年3月12日,杭州园林作为承包人与金开公司就EPC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暂定为1.39亿元,其中设计费暂定价为220.47万元,建安费暂定1.37亿元,最终合同价格根据工程实际实施情况,依据合同价格约定条款进行结算。 2022年10月10日,南昌住建局以杭州园林存在转包工程的行为为由,对公司做出没收公司违法所得1386.49万元,并罚款53.33万元的处罚决定。 杭州园林称,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分别在2022年及2023年提起行政上诉,2024年1月8日,南昌住建局撤销上述处罚决定,2024年2月19日,公司收到南昌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中心退回的罚款1439.82万元。 2024年1月23日,南昌住建局以存在转包行为为由重新予以立案调查。杭州园林表示,截至2024年年底,案件对应的合同资产余额为4514.45万元,已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67.65万元。 6月17日,记者致电南昌住建局办公室、市场管理科等科室,试图了解其处罚杭州园林的具体情况,但未获有效回应。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202238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