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黄海 每经编辑|杨夏 资本市场浮沉15年,大学教授何文辉与其一手建立的上市公司太和水(*ST太和,SH605081)渐行渐远。 6月11日晚间,太和水公告称,股东何文辉拟将其持有的679.48万股股票质押给公司新控股股东北京欣欣炫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欣欣)。截至公告日,何文辉合计持有太和水1196.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6%。 除此之外,2023年1月,因何文辉未全额支付业绩补偿金,上市公司现第三大股东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翀基金)向法院提起诉讼和财产保全申请。2023年5月,何文辉持有的4.17%股权被法院司法冻结。 何文辉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考虑到何文辉此前被冻结的4.17%股权,眼下,其手中未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的股权占比仅剩0.39%。 今年5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对上述业绩补偿纠纷出具终审判决书,判决何文辉向华翀基金支付现金补偿6586万元及违约金1289万元,累计金额已近8000万元。 从下海经商、鸣锣上市到如今闪电退出、债台高筑,数年时间,大学教授何文辉在资本市场的故事似乎已接近终途。 现实中的资本故事往往比纸面记载更为错综复杂。在这场股东内斗的表象之下,还藏着秘密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两份结论大相径庭的法院判决书,以及一个充满争议的合同签署日期等诸多细节。6月中旬,《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多方走访与深度采访,试图抽丝剥茧,厘清这一系列事件背后的来龙去脉。 一年时间,承诺净利润从6600万元跨越至1.8亿元?何文辉的资本故事始于2010年,当年,他成立太和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市场推广其发明的“食藻虫引导的生态修复技术”。至2017年,公司年度归母净利润已超6600万元,经营指标基本满足主板上市要求。 变数也自此开始。 2018年3月,华翀基金与何文辉及准备上市的太和水签署股权《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华翀基金拟以1.4亿元认购太和水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补充协议》中,三方就业绩对赌目标、补偿方式及计算方式等做出约定。 何文辉和彼时的太和水承诺:2018年扣非归母利润不低于1.8亿元,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累计利润不低于8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方面,2018年不低于5000万元,2019年不低于6000万元,2020年不低于7000万元。若未达标,则触发相应补偿机制。 考虑到太和水2017年的归母净利润水平,何文辉与华翀基金签署的业绩对赌目标中,单是2018年的利润指标就已同比翻倍。何文辉为何会选择签下这样的对赌协议? 6月12日下午,何文辉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签下协议主要因太和水最初没有市场部门,缺乏找项目的能力,而彼时华翀基金曾允诺可以为公司提供项目。 直到此后双方发生争议乃至对簿公堂时,何文辉方面在一审时给出了签下协议的原因:华翀基金时任项目负责人口头称,如果接受原告投资入股,原告每年将为太和水带来3至5亿元的营业收入,上市后市值将倍增等。何文辉遂于2018年3月与华翀基金签署了相关协议。 “否则,被告(何文辉)是不会在2017年净利润仅为6600多万元的情况下,作出案涉业绩对赌承诺。但原告(华翀基金)未能给太和水公司带来前述业绩。”何文辉方面在一审中表示。 不过,上述陈述并未被一审法院认定为事实并采纳。 “秘密”签订的第二份补偿协议除去商人身份,何文辉在教育及社会领域也有众多任职。 据公开资料,何文辉目前除了担任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外,还担任着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市工商总会)兼职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但在身边人看来,何文辉脾气冲、认死理,很多时候“文不够文,武不够武”。“文不够文”指的是何文辉虽然是大学教授,但又选择下海经商;“武不够武”指的是虽然何文辉一手将太和水推上市,但实际上其对资本市场的运作手段并不够了解。 时间推至2019年4月,为满足IPO(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上市审核及监管要求,华翀基金、何文辉等签署《股东特殊权利终止协议》约定上述补充协议中业绩补偿相关内容作废。 据太和水回函,保荐机构曾于2019年5月访谈华翀基金,同时分别于2019年9月、2020年3月和2020年8月取得华翀基金出具的《调查问卷》,华翀基金均确认其与太和水、太和水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股份方面的约定或者利益安排。 但蹊跷的是,太和水在2023年6月对上交所回函中,又提及了一份签署于2019年7月的业绩补偿安排。协议中,何文辉与华翀基金再提业绩补偿,但业绩承诺补偿的期间变为仅针对2018年业绩。 最终,太和水2018年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8401.98万元,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435.47万元,未能完成此前的业绩承诺。 2019年7月签署的协议中,华翀基金与何文辉约定,针对2018年的业绩补偿款,创始股东(即何文辉)应于公司(太和水)A股成功上市后的6个月内支付现金补偿义务。太和水于2021年2月9日上市,因此双方约定给付义务的期限为2021年8月9日。 太和水在回函中直言,上述协议有关条款属于应当披露事项,不符合IPO相关规定。同时,公司也多次强调2019年7月业绩补偿协议的私密性,直指上述协议实为私下约定,双方均未告知保荐机构,亦未在招股书等申报文件中披露,直至2023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何文辉持股冻结,保荐机构才知晓双方约定。 实际上,2019年7月的协议可以追溯至2018年3月。在二者于2018年3月签署的协议中,双方曾约定:如目标公司上市申报期间,且根据届时实际监管要求,本业绩补偿条款可能影响上市申报的,则创始股东应与认购方就业绩补偿方式另行达成协议,在该等协议签署后,本业绩补偿条款于上市申报期内效力中止。 从结果来看,2019年7月的《业绩补偿协议》实际就是上文中所提及的“另行达成”的协议。 何文辉并不认可第二份协议的效力,据其陈述,该份协议实际与对赌清除协议同期签署于2019年4月,但因彼时他并未在合同上填写时间,导致该合同时间被华翀基金填写为2019年7月。而在2019年与华翀基金签署对赌清除协议后,何文辉一度以为双方已不存在业绩补偿安排。 一审过程中,何文辉曾申请对业绩补偿协议中的手写数字“7”进行鉴定。鉴定机构最终表示无法判断《业绩补偿协议》封面手写数字“7”字迹形成时间,因此法院认为该项鉴定事项的结果不足以推翻何文辉签字的真实性。 两份结果相反的判决据何文辉自述,华翀基金是针对太和水IPO设立的专项基金,预计的清算时间为2022年下半年。 2022年,何文辉称曾找过华翀基金时任负责人对峙:“你(指华翀基金方)这样不是一个业绩都没给我带来?当时要你写在合同里,你不肯写。现在就变成类似于丢钱包哄我上当。”对方当即予以否认:“白纸黑字在这里,你看合同好了。业绩我只能给你介绍,谈不谈得拢是你的事情。” 2023年1月,华翀基金与何文辉合同纠纷一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法院)立案。2024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太和水披露,静安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案涉《业绩补偿协议》估值调整和业绩补偿方式条款属于双方意定“对赌协议”的一部分,属于在上市申报期间应当清理而未清理的条款,该对赌条款虽在上市申报前解除,但在申报后审核期间另行签署,违反公序良俗,应当认定无效。 华翀基金不服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2025年2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受理,3个月后,终审判决出炉,一审判决结果被全部推翻。 得知终审判决结果的那一天,何文辉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6月12日下午,何文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已于5月30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目前案件能否再审仍是未知数。“对赌协议在IPO申报前解除,但审核期间又签署的业绩对赌难道不属于IPO审核对赌协议解除的事项吗?以上市后支付为条件的业绩补偿,难道就不属于上市前的业绩对赌吗?” 从判决书来看,两份结论相反的判决,差异并不在于事实认定,而在于法律、法条的适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上海金融法院认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案涉《业绩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在此前提下,何文辉应否承担向华翀基金支付现金补偿及罚息的责任。 上海金融法院在判决书中总结认为,案涉《业绩补偿协议》是发行人股东之间进行固定金额的现金补偿,合同当事人不包括发行人(太和水公司),合同内容不与市值挂钩,也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在案证据亦不能证明该协议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金融交易安全或其他中小投资者权益造成严重影响,难以认定该协议属于上市申报前必须清理的对赌协议的范畴。因此,二审法院认定业绩补偿协议应属有效。 华翀基金:纠纷因何文辉严重失信和违约所引起提及与何文辉之间的纠纷,6月15日下午,华翀基金有关工作人员对记者回应称:“太和水长期由何文辉实际控制经营,上市后经营业绩持续下滑,股价在上市首日之后一路下跌,长期处于低迷状态,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乃至近期因财务指标不满足上市要求,已被监管机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众多投资者遭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案所涉及纠纷纯粹是何文辉严重失信和违约所引起的,华翀基金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不依法诉诸司法救济,请求法院判令其偿还到期债务。” “而且在本案审理期间,何文辉一方罔顾事实,多次反言,包括恶意否认亲笔签名,导致法院不得不启动鉴定程序。后面也确认签名属实,是何文辉本人的签名。二审判决后又利用上市公司平台选择性披露判决内容,企图混淆视听,误导大众,诸如此类的失信恶意之举,严重干扰了司法审判,严重浪费了本已紧张的司法资源。”华翀基金补充道。 至于何文辉自述的其他内容,华翀基金方面则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股东纠纷尚未解决,回到上市公司维度,从目前太和水的股权结构来看,前五大股东持股较为分散,公司最新实控人北京欣欣方面持股比例仅有12%,投票权比例仅有18%,其中6%投票权对应的股权系由何文辉委托持有,眼下这部分股权已被何文辉质押给北京欣欣。 6月12日下午,一位接近太和水的人士向记者分析称,北京欣欣此举或是为了保证此前何文辉与其约定内容的正常履约。“北京欣欣可能担心何文辉持有公司6个点的委托表决权被拍卖后没有保障,因此要求何文辉对其持有6个点的股票进行质押。”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415728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