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民营创投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下称“科创债”)受到市场高度关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近日披露,首批运用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支持的项目已成功落地。五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获分担工具增信和投资支持,并完成发行,规模合计13.5亿元。 此次发行的民营创投机构科创债具有以下两大特点:其一,债券期限大幅延长,最长可达10年,远高于一般3至5年期的中期票据;其二,发行利率明显降低,低于同期同类型国有企业债券的票面利率。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债券市场“科技板”成立后,首批借助央行创设的风险分担工具获得融资的主体。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债市“科技板”通过引入风险分担机制和优化资金传导链条,已经初步实现了“股债贷”联动。随着发行主体的进一步拓展,有望为债市“科技板”吸引更多参与者,进一步丰富市场生态。 为进一步推动民营创投机构加入发行队伍,业内人士建议,未来要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推广“央地协同”增信模式,降低中小创投发债门槛;建立差异化准入标准,针对专注“硬科技”投资的创投优质机构,放宽评级要求。 发行主体进一步拓宽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标志着债券市场“科技板”正式落地。在此政策推动下,科创债发行量大幅攀升,5月单月发行规模创下历史新高。进入6月后,科创债发行热度持续升温。 目前,科创债市场结构仍主要由央国企占据主导,大部分投资机构也多为国资背景,民营企业参与度相对较低。近期,首批民营创投机构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这标志着科创债发行主体的范围正在进一步扩大。 交易商协会消息显示,近期,毅达资本、金雨茂物、君联资本、中科创星和东方富海五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顺利完成科创债的发行,共募集资金13.5亿元人民币。 具体来看,中科创星发行4亿元科创债,票面利率为2.10%,期限为5+5年;毅达资本发行1.5亿元科创债,票面利率为2.33%,期限为3+2年;东方富海发行4亿元科创债,票面利率低至1.85%,期限为5+3+2年。 其中,东方富海此次发行的科创债在期限和利率方面表现尤为突出,不仅票面利率低于2%的水平,在同期发行的五家机构中利率最低、期限最长,更是创下同期民营企业债券利率的新低。 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科创债的发行利率具有重要的风向标意义。东方富海1.85%的发行利率刷新了民营企业债券利率的新纪录,而中科创星2.10%和毅达资本2.33%的利率,也达到了以往头部国有资本机构同类型债券的水平,这清晰地传递出政策层面大力支持创投行业的明确信号。 中证鹏元研发部高级董事高慧珂指出,风险分担工具的创设,显著提升了民营企业、初创期或成长期科创企业以及创投机构的发债可得性和便利性。这不仅能够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中长期资金进入市场,还能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提升科技投资的可持续性。 展望未来,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债市“科技板”通过风险分担机制和资金传导链的设计,已经初步实现了“股债贷”的联动。下一步,债市“科技板”的深化发展方向包括创新股债联动工具,以及设计含有特殊条款(如转股、延期)的债券,从而在平衡企业短期偿债压力与投资者增值需求之间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科创债补位“耐心资本” 长期以来,科技企业的成长周期较长与投资资金的短期收益诉求,成为阻碍科技创新融资的主要梗阻。硬科技企业往往需要历经5-7年研发攻坚期叠加3-5年量产爬坡期,生物医药项目从实验室突破到商业化落地更是普遍需要8-10年时间。 然而,资本市场的现实逻辑却常与之相悖。“多数投资机构期待3-5年实现退出回收,以便资金进入新一轮项目周转。”一位专注硬科技投资的合伙人向记者坦言,“常常出现科技企业研发正吃紧时,机构方的基金也面临着基金清算压力。”这种根本性的期限错配,导致资本与技术的适配度长期低迷。 此次民营创投机构发行的科创债在期限设置上针对这些难点进行了优化,存续期限从5年到10年不等,精准对接科创企业的研发周期。东方富海董事长陈玮表示,科创债的发行引入了宝贵的市场化资金,最直接的效果是缓解了普通合伙人(GP)的募资压力。从更深层次来看,这是国家推动创投服务科技创新战略的有力制度保障,也是当前极具标志性的政策信号。 值得关注的是,在首批成功发行科创债的五家民营创投机构中,东方富海与中科创星创新性地引入了反担保机制。该机制构建起三重保障闭环:主担保方(如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债券提供本息兑付保障;反担保机构(如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主担保方提供二次保障;当主担保方履行代偿责任后,反担保机制确保其可向发债主体有效追偿。 这一设计大幅增强了信用链条的可靠性,同时也带来了额外成本。据银行间市场人士透露,反担保安排通常会增加约0.5%的综合资金使用成本。以东方富海为例,其1.85%的票面利率叠加反担保费用后,实际融资成本提升至2.35%左右。 面对上升的融资成本,多家创投机构向记者表示,偿付能力的核心支撑仍在于基金管理费收入,根据测算,若按照2.5%的发行利率来收取管理费,发行机构至少可承载最高约3%的综合融资成本。比如东方富海2.35%的综合成本仍低于2.5%的管理费率上限;中科创星票面利率2.10%叠加费用后,综合融资成本仍可控制在2.6%以内。 中小创投机构发行难 尽管头部机构能以显著低于行业平均管理费的利率发债,但民营创投行业的特殊性使得科创债融资并非坦途。 “民营创投普遍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抵押物,在现行以重资产和抵押为核心的传统信用评级体系中处于天然劣势。”一位民营创投机构合伙人对记者表示。 Wind数据显示,当前成功发行科创债的民营创投主体信用评级高度集中于AA+至AAA区间。对于众多中小型或新锐创投机构而言,低评级成为其进入公开债券市场的“拦路虎”。 与此同时,融资成本也在不同机构之间存在分化。头部机构凭借其品牌和规模优势,能够将票面利率控制在1.85%-2.33%的较低水平。然而,众多中小创投机构由于信用评级较低且缺乏有效的增信手段,不得不承担更高的风险溢价。 此外,科创债的募集资金按规定必须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股权投资,或者用于置换相关基金的出资。然而,科创债的市场平均期限约为4.88年,而创投机构股权投资的核心业务退出周期通常长达7-10年,甚至更久,二者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以武汉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为例,其明确指出,该公司的股权投资退出高度依赖IPO(首次公开募股)或并购,不仅周期长,而且容易受到资本市场政策波动的影响。 “这意味着,债券到期时底层投资项目可能仍未实现退出,机构将面临巨大的再融资或资产处置压力。这种压力进一步导致创投机构在收益支付安排上陷入困境,需要在长期价值与短期收益之间寻求平衡。”一位来自长三角地区的创投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创投机构资产负债表上非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即被投企业股权)占比较高,其价值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同时,科创债在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会限制投资者的退出渠道和机构的应急融资能力。 为解决中小创投机构融资困境,受访的业内人士建议:一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推广“央地协同”增信模式,由国家级信用增进机构联合地方担保机构提供增信,降低中小创投发债门槛;同时开发科创债ETF等流动性工具,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改善二级市场流动性。 二是优化期限结构与资金用途,鼓励发行10年期及以上长期科创债,参考中科创星“5+5年”期限设计;适当放宽资金用途限制,允许部分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 三是建立差异化准入标准,针对专注“硬科技”投资的创投优质机构,放宽评级要求,参考央行“科创票据”政策,以科创属性、投资业绩、风控能力等核心指标替代传统资产规模和抵押物要求,助力其融资。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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