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8位“特殊代表”参会 四川人大推进高质量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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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淡忠奎    每经编辑|刘艳美

在会场角落里,坐着8位特殊的“代表”。他们有的来自水利部门,有的是法律等领域业内人士,有的在上大学,有的刚刚结束高考……这是他们第一次现场旁听人大常委会,到底有啥不一样?

7月28日,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开幕会,《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燃气条例草案》)《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草案)》等提请审议。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人力资源管理师黄佳、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宇等8位旁听公民,在手中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会议要点,以及想要提出的建议。

“今天来参加旁听,是我主动要求的。因为今天会议要审议一项对四川非常重要的条例,就是《燃气条例草案》。”张宇建议,人大要给实务领域专家、企业人员参与立法工作提供更多机会。

作为一名律师,也是四川省律协第十届环资能专委会副主任,张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自己更关注条例的实践性层面,本次草案在多个层面回应了燃气公共事业所涉及的民生关切,将群众反映强烈的计量公平、服务规范等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在黄佳看来,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也是水利工作者,我更加坚定了制度自信。我以后也要努力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努力在立法、监督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她说。

“这次参与旁听,零距离了解人大工作、人大职能,我觉得是一堂非常生动的思政课。”成都七中高三毕业生李瑞凯说,自己深刻体会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温度,也激发了自己对校园安全等相关议题的思考。

在此过程中,旁听公民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也被省人大工作人员一一收集,“将认真研究给出反馈”。这些旁听公民来自不同领域,也关注着不同的问题,本身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据悉,2002年1月,四川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规定,公民旁听制度自此建立。结合实践要求,2019 年 11 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新制定的《四川省公民旁听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规定》,并不断完善公民旁听工作流程,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障。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_50065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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