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刘志远 每经编辑|何小桃 张海妮 项目未批先建、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龙源电力(001289.SZ)旗下两家公司分别受罚,罚金合计55.2万元;项目建设导致林地种植条件毁坏,粤电力A(000539.SZ)间接参股公司被罚约182万元⋯⋯ 2025年8月第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211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份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8月第三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5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龙源电力旗下两家公司被罚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8月第三周)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5家上市公司。其中,3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5家上市公司背后有46.3万户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龙源电力控股公司祥云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龙源)因项目未批先建,被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处罚。 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大环罚字〔2025〕9号”的处罚书显示,祥云龙源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投资2473万元,擅自开工建设大理州祥云县工业园区200MW/400MW·h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相关规定,祥云龙源被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罚款28.2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8月13日。 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公示信息,5月7日,大理州祥云县工业园区200MW/400MW·h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受理并公示。7月8日,该工程的批复文件被公示。批复文件显示,该工程环评审批获得同意,投资2473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84.6万元。 不仅如此,龙源电力控股公司定边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边龙源)因项目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运行,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陕K定边环罚〔2025〕28号”的处罚书显示,龙源定边杜家沟风电场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于2019年12月2日建成投入运行至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定边龙源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7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8月13日。 上述两则处罚罚款金额合计为55.2万元。8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龙源电力公开电子信箱发去采访函。8月21日,记者致电龙源电力公开电话,接线人员表示,将去查收采访函并进行回复。截至发稿,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粤电力A间接参股公司盂县粤电鑫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盂县粤电),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导致林地种植条件毁坏,被盂县林业局罚款。 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盂林罚决字﹝2025﹞第10号”的处罚书显示,盂县西烟镇风电场二期100MW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修路、建设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导致20970.78平方米(合31.45亩)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其中严重毁坏国有林地3442.27平方米,合5.16亩;严重毁坏集体林地17528.51平方米,合26.29亩。依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六条第四款等规定,盂县粤电被盂县林业局罚款约182万元。 8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粤电力A公开电子信箱发去采访函。8月21日,记者致电粤电力A公开电话,接线人员表示,需要先了解上述处罚情况,并去查收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8月22日,记者通过盂县粤电在天眼查披露的2023年年报、2024年年报的邮件地址、公开电话联系公司,截至发稿未获反馈。 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海口综执普罚决字〔2025〕第519号”的处罚书显示,罗牛山(000735.SZ)控股公司海南罗牛山肉类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3.3万元。 8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罗牛山公开电子信箱发去采访函。8月21日,记者致电罗牛山公开电话,接线人员表示,该处罚会依据相关执行部门要求进行整改。若该处罚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罗牛山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去查收采访函。截至发稿,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条款,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A股环境风险榜详细数据查询及可视化互动专题,请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查看。 记者|刘志远 编辑|何小桃 张海妮 杜恒峰 校对|赵庆 |每日经济新闻 nbdnews 原创文章|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镜像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