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陈晨 每经编辑|肖芮冬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多方获悉,券商行业迎来重要监管动态——监管层已向券商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5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本次评价是8月22日《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后的首次评价,评价方式采用母子公司合并计算,将投行、资管、经纪等子公司情况纳入母公司自评范畴,共计107家证券公司。 《通知》不仅明确了证监局需重点关注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核心指标,还将证券公司服务脱贫攻坚、行业文化建设、服务中小企业、参与北交所改革等情况纳入专项评价内容,同时提及反洗钱处罚情况需如实标注,专项监管落实情况也将直接影响评级加减分。作为证券行业的监管“指挥棒”,此次分类评价将从多方面影响券商经营发展,行业马太效应或进一步延续。 2025券商分类评价要求明确!专项评价涉多个领域,“监管落实情况”影响加减分根据《通知》内容,2025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在评价范围与方式上进行明确界定。本次评价继续采用母子公司合并计算的方式,将券商旗下投行子公司、资管子公司、经纪子公司及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子公司有关情况,统一纳入母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进行自评,且自评结果需上报至母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按此计算标准,本次分类评价共计覆盖107家证券公司。 在评价执行层面,《通知》对各证监局的工作重点提出要求,明确证监局需重点关注证券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各项业务发展等关键评价指标,并结合日常监管过程中掌握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扣分建议,确保评价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券商的经营管理水平与合规状况。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分类评价还有多项专项评价内容,进一步丰富了评价维度。具体来看,专项评价将围绕证券公司服务脱贫攻坚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行业文化建设成效、功能发挥情况、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以及参与北交所市场改革的表现展开,这意味着券商在履行社会责任与支持资本市场改革方面的表现,将直接影响其分类评价结果。 同时,《通知》还建立了与专项监管工作挂钩的加减分机制,对在落实专项监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证券公司予以适当加分激励,而对落实专项监管工作不力的证券公司则予以扣分处理,以此引导券商积极配合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政策的执行效果。 此外,《通知》特别提及券商反洗钱处罚情况的申报要求。明确在评价期内,若券商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需在评价材料中如实标注,并详细填写具体情况。这些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罚类型及金额、受罚对象名称、受罚时间、处罚事由、发文单位名称以及文号等信息,确保监管层能够全面、准确掌握券商在反洗钱合规方面的表现。 新规落地后首评启动!券商分类评价四方面修改,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据了解,2025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是证监会8月22日发布修订版《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后的首次评价,新规内容对本次评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据证监会当时的公告,此次修订首先对规定标题进行调整,将原《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与以分类评价为主的规定内容相适应。 从具体修改内容来看,新规主要围绕四大方面展开,进一步完善了券商分类评价体系。 一是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将现有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并在业务加分、专项评价设置等方面突出这一导向。 二是引导证券公司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完善业务发展加分指标,引导证券公司提升经营质量,在引入中长期资金、财富管理等领域更好发挥专业服务能力;适当扩大重点业务加分覆盖面,鼓励中小机构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 三是突出“打大打恶”导向,强化综合惩戒。完善直接下调分类评级的适用范围,保持对重大恶性案件的震慑力度。按照“过罚相当”原则,适当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合理设置扣分梯度,促进发挥多种监管手段的综合惩戒效果。 四是总结前期分类评价经验,明确特殊问题的处理规则。如对涉嫌违法违规但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开展先行赔付的公司,适当减少扣分分值等。 华泰证券非银研究报告指出,分类评价是证券行业的监管“指挥棒”,其结果将从风险控制指标标准、监管资源分配、业务牌照申请、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影响券商经营发展。本次修订延续了扶优限劣的监管思路,预计行业马太效应有望延续。 封面图片来源: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415728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