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24日|广东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今日发布通告,鉴于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对汕尾市的影响逐渐减弱,市人民政府于9月24日12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2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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