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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1日|上海市政府近日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于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依授权可自主审批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注册地在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的用人单位,可向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相关人才服务机构申办。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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