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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对象特殊性。即农产品期货合约;2、上市农产品商品特殊性。(1)可贮藏;(2)品质可评价;(3)批量大;(4)价格波动;3、交易目的特殊性。有的是为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或套期保值或投机;4、交易保障制度的特殊性。农产品期货保证金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其杠杆作用。
农产品期货市场的特点: 1、交易对象的特殊性 在农产品期货市场中买卖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即农产品期货合约。这是一种在交易所内达成, 受一定规则约束,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必须交收某一特定农产品商品的标准化契约。在合约中,农产品商品的规格、品质、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都是既定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价格在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方式达成。 2、上市农产品商品的特殊性 农产品期货市场上所交易的农产品商品是一种代表性的商品, 并不是任何商品都可以上市交易。可在农产品期货市场上市的商品一般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可贮藏。能够保存一 定时间。因为期货合约的交割期从3个月到一年多,甚至更长,所以其商品必须是可以较长时期保存、不会变质的。 (2)品质可评价。由于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所以其品质必须是可以明显地进行评价和划分的商品。 (3)批量大。在期货市场上,只有大量生产、大量流通的商品才能上市。 (4)价格波动。如果价格没有波动,生产者和经营者就不会有规避价格风险的要求,投资者也就不会进行投资套利。这是期货交易最重要的一个条件。 3、交易目的的特殊性 人们参与农产品期货交易的目的,不是为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有的是为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或套期保值,有的是为了投机。因此,按照交易目的不同,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者可分为两类: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套期保值者大都是农产品生产、贸易和加工企业,他们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为其现货市场的农产品保值,防止因价格波动而造成损失。 4、交易保障制度的特殊性 农产品期货保证金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其杠杆作用, 即用很少的钱就可做很大的生意。保证金一般为合约价值的5%~ 10%,与现货交易和股票投资相比, 投资者在农产品期货市场上投资所需的资金要少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