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马子卿 合资转中资两年后,中韩人寿获批更名。 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的批复文件显示,同意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将名称变更为“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中韩人寿成立于2012年11月,在成立之初,由浙江国贸集团与韩华生命保险共同设立,双方各持股50%,是一家合资寿险公司。此后,中方股东浙江国贸集团,将所持股份转让给控股上市公司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 2022年7月,原浙江银保监局批准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加至30.012亿元,浙江东方和另外五家国资背景公司认购相应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浙江东方持股比例升至33.3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也达到监管部门规定的单一股东持股上限,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合资转中资两年后,中韩人寿获批更名为东方嘉富人寿成立之初,中韩人寿为中外合资寿险公司,股东共有两家,中方为国贸集团,外方为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韩华生命”),双方各占50%股权。2016年8月,浙江国贸集团将所持中韩人寿50%股权转让给控股上市公司浙江东方(SH600120,股价5.60元,市值191.26亿元)。 官网显示,浙江东方系浙江省国资委下属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企业,成立于1988年,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7年完成资产重组后,公司成为一家拥有信托、期货、保险、融资租赁、基金投资与管理、财富管理等多项金融业务的控股集团,从传统外贸企业发展成为浙江省省属国有上市金控平台。此后,中韩人寿各方股东于2016年10月、2019年7月,两度按相同持股比例认购增资。到2020年初,中韩人寿获批变更注册资本,由最初的5亿元增至15亿元。 随着公司2022年再度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性质由合资转为中资公司。2022年7月,原浙江银保监局批准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加至30.012亿元,其中,浙江东方认购2.5亿元注册资本,正式成为控股股东,韩华生命不参与此次增资。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为:浙江东方持股33.33%,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韩华生命持股24.99%,第三大股东长兴金控持股20.23%,此外,温州国金持股5.52%,温州电力、温州交发分别持股5.49%,证裕投资持股4.95%。 ![]() 图片来源:中韩人寿公告 |